兔孩子.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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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倒是彭彧,被怒斥过后,马上收起拳头,瑟瑟缩缩的跟糙汉又鞠躬又谢罪的,一看就知道谁是老大谁是小弟了。

  糙汉随意告诫几句,便消失在门扉处。

  彭彧目送他回去后,深深地叹了口气,脸上充满了无奈和茫然:“那家伙叫老博,算是莲香阁的领头吧。烟茗就是他捧红的,有他在,估计我这辈子也别想跟烟茗有什么关系了。”

  “也就是说,你那个梦在踏出第一步前就没戏了,收收心吧。”察觉到彭彧是想诉苦的我,依旧毫不留情的想把他拉回现实中。

  “不,我不会放弃的。”彭彧踩灭了刚刚弄丢的香菸,又重新点燃了一根,“你也知道我一直以来的爱好是什么。我娈童。”

  彭彧说出这两个字时,眼睛不够直视我,看来他也会因自己的癖好而羞耻。

  他顿了顿,欲言又止的,磨唧半天才说:“烟茗二十出头了,你懂我意思,我现在有变回正常人的机会。所以我才千方百计要加入戏班,即便我只是个打杂,只要我能留在烟茗身边我就有希望,你懂吗?”

  我盯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确实不娈童了是件好事,但他,是从一个坏的情况,转移到另一个坏的情况去,说到底,其实没什么分别。

  “可是烟茗是男的。”我说出了我的疑虑。

  “这…也算是一种进步,反正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女人。你懂我吧?就好像你们喜欢女人的接受不了男人一样。哎!不过……”彭彧突然愣住,定定地看住我像在思考什么,“你…应该还是童子身吧?没有喜欢过女人?”

  恍如被捉到痛处,我挥起手往彭彧的肩膀就是一拍:“要你管啊。”说罢转身就走。

  “哎!等等,等等。”彭彧走到面前拦住我,“这不很奇怪吗?你都几岁了,没有那方面的需求?”

  我为他硬要抓住这问题不放感到气愤,按捺住火气轻蔑道:“你以为我是你啊!”

  彭彧一听,咯咯地笑了起来,也不知道哪里好笑,就这样不住的咧著嘴说道:“你有没有想过你对女人根本没有兴趣?”

  我勃然大怒:“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来,”彭彧搭着我的肩膀,又把我转了回去,“继续听听戏,娱乐娱乐。”

  不情不愿的被彭彧推回了莲香阁,我没好气地说:“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听我的。”

  光顾著跟他说话,回过神时已跨过莲香阁的门槛,彭彧也不知去向了。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一时间不知所措。台上有两个男伶唱戏,台下的票友也貌似是刚才那些。

  毕竟不清楚彭彧用意何在,我也没必要在此地逗留,正要背过身离开时,我蓦地愣了一下,扭过头,目光自然的移到戏台上,注意力不期然地集中到其中一个伶人身上。

  我走近几步,务求能看得更清晰。那个伶人看起来十五六岁左右,嗓子不算好,但胜在台步、身段皆够稳当,乍看之下没什么特别,但总有一种违和感扑面而来。

  究竟是什么……是什么……

  “哈!”

  我幡然醒悟,不禁倒抽一口凉气,那个人,那个在戏台唱戏的伶人,正是我一直寻觅的林摰。没有错,虽然他长高了不少,还上了妆,拍了粉,但他的容貌早已深深的刻在我脑海中,只要能再见他一面,我肯定马上能认出他来。

  林摰,在时隔多年后,再度出现在我眼前。只是,是以我意想不到的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名词科普:

  兔子,又称兔儿爺,老北京对男妓的俗称。

第7章 第六章

  林挚,自从四年前从我家消失后,便杳无音讯。本以为我俩会从此天各一方,没想到,他会以这种方式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林挚在戏台上摆手弄姿,尖起嗓子唱着一首我不熟悉的戏曲,为什么他会成了男伶?还是在莲香阁唱戏...等等,那他岂不是兔子?不,他怎么可能是兔子,绝对不可能。

  我愣在原地怔怔地看着他在台上献媚,不一会儿,他的目光也扫过了我,我们四目交接,纷纷愣住一动不动。要知道他还在台上,诧异得身体僵直,嘴巴也吐不出字时,就意味着表演出洋相了。台下的票友开始窃窃私语,跟他一同唱戏的男伶也不知所措的向他使眼色,而我,也只是目不转睛地和他对视著。

  林挚似乎也注意到自己的失态,眨眨眼睛回到状态中,又接着唱戏......

  曲终,全场静默无声,一两秒后,台下掌声雷动,两位男伶微微鞠躬后,迈起小碎步侧身往后台走去。

  我看时机一到,马上往戏台狂奔,已经顾不上其他人的目光了,我劈头就是一声呐喊:“林挚!!!”

  一瞬间,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被我吸引而来,当然也包括林挚。我定睛看着林挚,期待他能给予些许回应,可他除了向我投来为难的眼神外,便再无反应,战战兢兢地离开了戏台。我的步伐始终没有停下,大步流星的想要追上他,但刚才的糙汉不知何时突然冒了出来,把我拦个正著。

  “看上哪个兔子就先给钱,你这样坏了咱们规矩。”这个叫老博的糙汉攥紧我的衣领,不慌不忙地警告着我。

  “林挚怎么可能是兔子!你让我见他!”

  老博一声不吭的盯住我,片刻间,他就突然拽着我的衣领扯了出门口。我多次试图叫停他,可他就是故意装聋子,把我扯得直呼救命。

  莲香阁外,老博松开了我的衣领,单刀直入,不讲半句废话:“你认识那个兔子?”

  “认识。”

  “怎么会认识,而且知道他本名?”老博语调越升越高,看来激动万分,“说!你是什么人!”他的手真的不能有一刻闲着,刚松开我衣领不久又攥了起来。

  “我不是坏人。”我解释道:“我只是想单独跟林挚说两句。”

  “不行。”他再次松开了手,正要一走了之,“我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让来路不明的人跟咱们的兔子有任何接触。”

  “那要怎样才能相信我?”

  老博斜眼瞄向我,幽幽地说:“有钱使得鬼推磨。”

  见面的地方是一栋平房,装修老旧,墙壁上还有水泥脱落,我跟着一个腼腆的小伙子踏了进去,一阵闷热和霉臭味随之袭来,把我熏得直捂鼻子。我们顺着走廊经过一个个房间,大部分房间都掩著门,看不见里头,阴翳的气氛加上空间密封,让我不由得感觉每扇门后都是不可窥视的地方。

  小伙子领着我来到一扇门前,他没有敲门,而是直接打开了门,房间内的场景随之呈现在我眼前。一张简陋不堪的床,上面只覆蓋著一张粉色印花的薄棉被,被套看起来像有多个月没清洗过般,极为肮脏。房间的角落有一张没有摆放任何物品的方形小木桌,和一个矮木柜。当然,最让我注目的自然是那个坐在床边上的少年,林挚。

  小伙子摆手请我进去后,便从外关上了门,房间内霎时只剩我俩。

  和林挚多年不见,这些年来,总以为重逢时,我俩会有说不尽的话题,我有很多问题要问,也有很多事情想了解,然而真正见上面时,我却心乱如麻得,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我注视眼前的林挚,时隔多年已出落成一个白净清秀的少年,多年过去,林挚应该十五六岁左右了,正值青葱岁月,稚气已完全褪去,让人不禁慨叹时间的流逝。

  我默不作声,思考着如何开口,却发现林挚也如我一般,很不自然,眼睛躲躲闪闪的,似乎不敢正视我。

  我没有再多考虑,怎么也先打招呼再说:“林挚,好久不见。”

  “你走吧。”他没有注视我,却劈头就是一句绝情话。

  我焦躁得直蹬脚:“为什么?我好不容易才跟你见上面。”

  “我没面目见你。我对不住你。”我明白林挚的意思,只是没想到至今仍未释怀的,不是我,而是他。

  “钱财身外物,我早就不在乎了。”

  “我就是讨厌你这点。”

  我一怔,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然而,林挚还是没有把眼睛抬起来,他皱起眉头激动地说:“你倒是给我在乎啊!我偷了你钱哎,你对我这么好,我还这么对你,你一点都不恨我?”

  我的胸腔产生了剧烈痛楚,“为什么...为什么你讨厌我的好意?我对你好让你觉得压力太大了?让你觉得难受了?总之,”林挚抬起头,一双眼睛水汪汪,泪眼朦胧,“无论你干了什么,我都没办法讨厌你,即便你怎么对不住我,我都可以原谅你。怎么著?更讨厌我了?”

  终于,在林挚眼眶中不断打转的泪水,再也承受不住压力,倾泻而下。他连哭也不敢放肆地哭,而是抽抽噎噎的,强忍着哭声,即便眼睛已通红,也只是在低声流泪,“我下海这些年来,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觉得自己是个人,其他时候,我根本只是一只动物,一只为取悦人而活的兔子,所以...所以...”林挚最终还是忍受不了,放声痛哭起来,我心头一紧,走过去轻轻环抱他,如四年前,他躺在我怀里哭了一整夜,四年后,他在我臂弯里放肆地,把情绪发泄出来。

  “所以我觉得很害怕,你跟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有任何关联的,像你这么好的人把时间花在我身上只是白费,所以我讨厌你对我这么好,你对我越好我越愧疚。可是…你又为什么要说这番话,这对我来说,太残忍了。”

  我抹去林挚脸上的眼泪,心里难受得揪了起来,我哑口无言,吐不出一句安慰的话语,感觉再说一个字,一句话,也是徒劳,根本改变不了发生在林挚身上的既定事实。我没想到他是兔子,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以为他身上的伤痕只是抛弃他的父母造成,我以为他只是有一对会虐待儿女的父母而已,可我又哪曾想过,他连父母的样子也不知道呢。

  待林挚冷静下来后,他给我说了自己的经历。就在那个阴冷的房间内,低声细语,媚媚道来。

  在林挚懂事前,他就被父母抛弃了,那个时候还只是个走路踉踉跄跄,牙牙学语的小孩子。他在莲香阁附近的旧街老巷独自一人彷徨著,身边没有一个熟悉的面孔,也没有人上前帮助他,只是一双双冷漠无情的眼睛走到他身边,瞧着他,又走过他。当时的林挚即使少不更事,也感觉到无尽的无助和迷茫,当然,更多的是对陌生环境的恐惧,那些情感促使他在路中央大肆地痛哭起来。最终,哭声吸引了一个姓林的兔儿爷,那个兔儿爷抱起林挚一边哼著歌儿哄,一边抱了他回家。

  兔儿爷视林挚如亲生骨肉,林挚这个名字就是他取的。据说兔儿爷是莲香阁当时的当红伶人,很多好这口儿的达官贵人都专程来看他唱戏,而林挚总是躲在后台,看他“爹”唱得有板有眼,看票友为他鼓掌欢呼,耳濡目染之下,林挚也会唱上几句了。

  老博对兔儿爷收养林挚并不反对,因为他打从一开始就认定让林挚当兔子,他老是说不能让林挚白吃白住,终有一天要收回把他养大的钱,尽管兔儿爷多次反对,说人是他捡的,不允许老博自作主张。但那又如何?即使是兔儿爷,自己也只是老博的挣钱工具而已,试问莲香阁哪个兔子不是老博的人?兔子们哪有擅自作主可言?

  说起来果真讽刺,兔儿爷把林挚捡回去,当作亲生的养,能疼的疼,能给的给,却是间接把他推向深渊,走上跟自己一样的道路。不过林挚对兔儿爷没有一丁点儿恨,“要是没有他,我早就横尸街头了。”他这样说,甚至每次回想起来,也总是满怀感激,“确实是活得痛苦,但起码我还活着,只要活着就够了。”他总是可以淡然的说出这些话。

  跟林挚同在莲香阁的兔子,一半是阴沉又冷漠的年轻男子,另一半是内向怕生的小孩,他们有的是被父母卖到那里去,有的是从人贩子那里买过来,反正怎么也离不开一宗宗无情的买卖。但有一个孩子例外,他跟林挚一样是捡回来的,比林挚先来莲香阁,也比林挚高了一点点,是个开朗又爱笑的孩子。我见过他一两次,肤色在兔子中算得上黝黑,嘴巴和眼睛一样又大又显眼,对比起林挚清秀的长相来说,平庸两字便可概括。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我重遇林挚时,与林挚同台唱戏的男伶。林挚老是称他作柯子,是个被林挚认作兄弟的小伙。

  民国十七年以前,林挚还没开始接客时,一直在莲香阁当小侍,那时一般不会接触到客人,即使老博老是辱骂他、虐打他,他也不会觉得太难熬,因为自己好歹还有兔儿爷和柯子,两个被视之为亲人的同伴。然而三人相依为命的生活却只维持了四五年左右。

  大约是民国十三年,一个金发碧眼的洋鬼子闯进了兔儿爷的生活,那洋鬼子每晚都沾满酒气来看兔儿爷唱戏,而且只看他的戏,只要兔儿爷露完一出,换上别人,洋鬼子就会马上走。其实洋鬼子又怎会懂戏,明眼人也看出来,他就是冲著兔儿爷去的。一个洋鬼子,每晚窝在票友堆里,还满身酒气,试问哪有办法不显眼?所以,那个圈子很快就传遍了洋鬼子的传闻。那群票友在莲香阁里,七嘴八舌的讨论著洋鬼子和兔儿爷,有的说洋鬼子早晚会睡了他,有的说兔儿爷早就是洋鬼子的异国情人,还有的说洋鬼子以前只在青楼混,遇见兔儿爷后就再也不去了。

  兔儿爷虽说是莲香阁一大红人,但其实二十不到,内心还是个单纯羞涩的小伙子,看到洋鬼子第一眼,就被他精致的面孔惊艳到了,金色的头发闪闪发亮,皙白的皮肤恍如透明的水晶,而最吸引兔儿爷的莫过于他那比汪洋更蓝的眼睛,深渊而不见底。如此的相貌,加上在票友中流传的谣言,兔儿爷很快就陷进去了。

  那时候,每天唱戏前,兔儿爷都会在后台朝台下偷瞄,看看洋鬼子在不在,发现对方的身影后,兔儿爷总会羞红著脸回到化妆台继续上粉。果然,不出大家所料,一个月不到,他们就弄到床上去了。

  林挚说,他依旧记得,那天洋鬼子穿着一身军装,从兔儿爷的房间走了出来,“他很高,对当时的我来说,完全是一个巨人。”这便是他带给林挚的最初印象。

  之后,林挚走了进去,看见坐在床头,露出胸口的兔儿爷,林挚形容,他脸上的绯红久久未能散去,还有一抹相当耐人寻味的笑意,发生了什么,可想而知。

  作者有话要说:

  连续三章回忆杀start!

第8章 第七章

  自那时候起,兔儿爷便不受老博控制,变成一个爱情至上的傻小子,每天一早就外出,直到晚上才回来,经常有人看见他和那个洋人手牵手约会,外人看来根本就是一对小情侣。说起来还真有趣,兔儿爷不会外语,洋人恐怕也不会中文,两人却还相处得这么愉快,他们到底是怎么交流的?我问林挚,他也答不出来。

  反正那段时间,可差点把老博给气死了。当红男伶该到唱戏时总是不知去向,结果就是光顾的票友越来越少,几个对兔儿爷有兴趣的达官贵人也不再跟老博联络了。

  不只这些,更让老博憋屈的是,逢人看见他都要调侃上几句,什么辛辛苦苦种的白菜被猪拱了呀,什么兔儿爷张了翅膀轮不著老博管呀,总之都是一些让他丢尽颜脸的话,导致那个时候的老博总是摆着一副臭脸,对兔子们,尤其是兔儿爷的态度越来越差。

  兔儿爷本来就颇有个性,又有一颗盼望自由的心,有了洋鬼子情人撑腰后,说话就更有底气了。那天跟老博莫名其妙大吵一架后就跑了出去,一整天也没有回来过。到深夜时,才被睡得迷迷糊糊的林挚发现他回来了,然而兔儿爷只是对他“嘘”了声,便接着收拾细软。

  当时年纪尚小的林挚带着哭腔说:“爹爹你不要我们了吗?”

  兔儿爷听了,只是发著温柔的声音凑近他说:“爹爹会一直在北平住,只是换了个地儿而已,等到那天安顿好了,我就把你跟柯子接过去,咱们一家人一起住,好吗?”

  林挚嗯了一声,便眼睁睁看着兔儿爷消失在视线里,从此不知所终。

  兔儿爷跟洋人私奔的消息传开后,老博也开始重振旗鼓,集中火力捧红其他兔子,林挚和柯子两人也无可避免的开始学习唱戏。有人问过老博,如何看待离家出走的兔儿爷,而老博只是悠悠说道:“兔子哪有做美梦的权利,被人赎身了还好,然而他跟的是个洋鬼子,人家在自己国家有自己的生活,他注定只是个过客,早晚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无论如何,老博说的是真也好假也好,林挚还是照样过活,他把兔儿爷的话如实转述给柯子,两人都期盼著终有一天,兔儿爷会回来,把他们从莲香阁赎身,三个人幸福地生活下去。然而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一年过去,始终没有半点关于兔儿爷的消息。

  没有兔儿爷的照顾,他们在这段时间过得相当苦,每天都要练习唱戏,唱不好就被打,更重要是,一旦学了戏,他们就明白给客人□□的日子不远了。这是一个不论如何挣扎、抗拒,都摆脱不了的命运。

  两年过去,终于,林挚从他人口中得知了兔儿爷的消息,然而知道了这个消息的他一点也高兴不来。兔儿爷是因为在隔壁乡镇流离失所而被人认出来的,据人们所述,兔儿爷疯了,他蓬头垢面,整天捡垃圾吃,在路边指着人疯言疯语,又脏又臭,跟过街老鼠没什么区别。但即便如此,林挚和柯子还是把他接了回来。

  当然平房是不会容许他住了,但是他们根本没有租房子的钱,所以跟住隔壁的独居老伯做了交易,只要让出一个房间给兔儿爷住,林挚和柯子便会轮著给老伯清洁、做饭,还连同兔儿爷的起居饭食一同照顾了。老伯本身也无儿无女,一人生活孤独得很,就点头答应了。

  以前兔儿爷作为父亲照顾林挚两人,谁也没想到两年后会反过来,而且兔儿爷可谓丧失了自理能力,吃饭不会用餐具,穿个衣服也弄得狼狈不堪,整天就呆在房间里喃喃自语,什么也做不了。

  票友们对于兔儿爷遭遇过什么也是众说纷纭,有说兔儿爷被一伙洋鬼子轮流侵.犯了,也有说他的金发情人在他面前被□□炸成了一片片肉块,吓傻了。不过,要说反应最大的,固然是老博。他那段时间逢人就大说一番。

  “都说了啊,他不会有好下场的。”

  “都是活该,我有说过他,他不听。”

  “洋鬼子哪靠谱的,他自己傻怪不了别人。”

  如自吹自擂般,把自己说得有多对有多准,反过来就把兔儿爷贬得有多低有多贱。不过林挚说,他觉得很庆幸,庆幸兔儿爷不外出,听不见这些话。

  美梦泡汤了,不论是对于林挚,柯子,还是兔儿爷。于是他们还是无可避免的,迎来了下海的一天......

  “彭彧不是坏人。”

  在回想当中,林挚突然忆起了彭彧。

  “确实,我能与你重逢,也是因为他。”不过回想起来,林挚是兔子,而彭彧在此之前就已经是莲香阁的常客,那么说来,林挚这四年间在哪里,彭彧岂不是一直都知道吗?他是故意不告诉我的?

  “为什么?是他跟你说,我在这里的?”

  我仔细想了想,他当时推我进莲香阁,应该就是这个目的吧?

  “嗯...也算是。”

  林挚皱起眉头,“我明明叫他不要告知你的。”

  “为什么?话说你还没有解释离家出走的原因。”

  林挚突然一脸铁青,嘴巴微微颤抖著:“哥哥,这几年来,让我感到痛苦的最大原因,是钱家大少钱春阳,我从莲香阁逃出来和偷你的钱,都是因为他......

  …...

  1928年。

  “你被他此般宠著,你觉得你离开刘末年还生活得了吗?小兔子。”彭彧点起一根烟,嘴角间露出了一抹浅笑。

  “可是,我继续留下来的话,就实在是太自私了。”

  彭彧瞄了他一眼:“难道你觉得就此离开,对刘末年来说就叫好事吗?”

  林挚轻轻摇著头:“不是的,我不但是为了他,还是为了柯子...啊!就是青依。”

  彭彧噗一声,笑了出来:“哈哈!真是好兄弟,明明自己已经逃出来了,再次自投罗网就是为了他么?”

  “青依他...还好吗?”林挚惭愧不已,连说话也没有了底气。

  “还好还好,就是离躺棺材板里不远了。”

  林挚瞪起眼睛看着他,一脸担忧:“怎么...钱春阳那禽兽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吗?”

  “完全没有,一个多月了,他几乎每天都去临幸你的兄弟。”彭彧吐了口烟,他说起这话时,整张脸塌了下来,挤不出一点表情。

  至于林挚,他早就湿了眼眶,哽咽著说:“我对不住他,必须要回去救他。”

  “救?你怎么救。”面对着手无缚鸡之力的林挚,彭彧不得不质疑他。

  “赔他钱,赔钱的话,他就肯放过我们了吧?”

  彭彧一顿:“你怎么弄到钱?”

  林挚默然不语,似乎是不忍心说出自己想到的唯一一个主意。

  彭彧注视他,多少也能猜出来:“刘末年是吧?他肯定也有点钱的。”

  林挚还是不吭声,看来已经默认了。

  彭彧大叹口气:“既然这是你自己的决定,我也不说什么了。放心吧,要是你不想让他知道,我会守住这个秘密的。”

  彭彧弄熄了烟头,又道:“我还能说什么,只能祝你好运了。”

  ……

  民国十七年夏天,即我跟林挚相遇前几个月,他和柯子正式下海。林挚取艺名为紫苏,柯子为青依,两人开始了登台唱戏的生活。

  每次有新人下海,莲香阁总会特别热闹,爱好男色的票友们纷纷聚集,争相一睹花苞未开的稚嫩童子,而老博简直是乐开了花,向达官贵人一个一个地引荐这两位完成品,盼望他们能花重金夺得两位伶人的初夜。

  在老博和前辈们的唆使下,他们两人也不期然的对自己的初夜倍感关心,因为初夜由谁夺得,也代表着该兔子的身价是高是低。他们有如此的想法,可谓是对自己身份的妥协,甚至是迷醉,把兔子视为人生路上唯一一条可走的路,以取悦男人视为终身职业,而且不觉有任何不妥。当然,那都是老博故意为之,林挚和柯子自懂事起便在莲香阁生活,他们的世界很狭窄,在他们眼中,人,只分为卖家和买家,而他们永远只会是卖家,这便是老博给他们从小灌输的价值观,没有接受其他教育的他们,也只能欣然接受这种思想。这也难怪,毕竟连自己最尊敬的爹爹也是卖笑之人,那又怎会懂得自己去辨别对与错呢?

  所幸的是,人类的本能中,恐惧,永远是最原始的。自从破除童贞之身后,林挚开始发现,兔子虽然表面上受人追捧,但实际上受到的痛苦远比想像中大,客人粗鲁横蛮简直是司空见惯。当然,林挚会冒起反感客人的思想苗头,绝对在老博的预料之中,因为有这种想法的兔子,林挚绝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老博相信,没什么是人不能习惯的,受到的痛楚再多,也总有麻木的一天,何况林挚完全在老博的控制之下,只要叫几个前辈去安慰几句,说什么“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之类的话,几个小鬼很容易就能哄得服服帖帖。

  一切“教育”都是多么完美,然而钱春阳的出现,让林挚的价值观开始崩解。钱春阳作为莲香阁的常客,在林挚和柯子下海之时已看中他俩。不过他买下二人一晚,却是数个月后的事。

  不过在此之前,钱春阳已经是林挚最为恐惧的人。那天,钱春阳和三个被称为名门少爷的纨绔子弟,买下了几个兔子陪同他们到青楼玩乐。兔子固然只是兔子,虽则是去青楼,干的事情却跟青楼女子没什么区别。那些纨绔子弟左手拥著风尘美女,右手抱着柔弱少年,在外人看来,“不知廉耻”四字可概括之。

  但作为兔子,可没想这么多,跟青楼女子一样,献媚敬酒足矣,林挚便是其中之一。他那次是第一次去青楼,一踏进门就被里面的气派装潢震慑到,然后就是那些浓妆艳抹的妖娆姑娘。林挚在生活中甚少接触到女性,所以他对于那些长相姣好的青楼女子也不禁表现出羞涩之意,不过那只是第一眼。那些青楼女子看见作女性打扮的兔子光顾青楼,无一不露出蔑视的神情,那些视线让林挚感到强烈的不适,他只能低下头,尽量避开她们的视线。

  跟他们同行的兔子当中,有一个稍大一点的少年,那个少年看起来十四五岁左右,虽然平时唯唯诺诺,对客人也不敢违抗,可那天特别异常,不许人碰,也不愿挤出笑容,似乎是非常不情愿的被老博赶来强迫接客。

  纨绔少爷们也察觉到他那令人不快的举动,故意对他又摸又亲的,虽然少年已经缩著身子,一个个的推开他们的“献吻”,但似乎作用不大,不想被碰的地方,还是沾上了他们的气味。

  弄死他的人是钱春阳。

  钱春阳忽发奇想,突然抓起一串葡萄想故意捉弄他,估计这个想法也没有经过大脑,就往少年嘴里塞,还沾沾自喜的说著挑衅的话。那少年被葡萄的汁液呛到喉咙,咳嗽一声就把嘴里的东西一下子喷了出来,弄得四周都是。钱春阳因少年的失态而颜面扫地,一气之下掰开了一根香蕉,憋着火气一片一片地剥开蕉皮,说出的话却丝毫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本少爷要吃的你敢吐出来?”说著,钱春阳把香蕉塞进他的嘴巴里,死命往喉咙里推,“吃啊!给我吞下去啊!妈的,臭小子,别以为本少爷好欺负。看我不弄死你!”

  少年被蕉肉哽住喉咙,吞咽不下,也吐不出来,一时之间痛苦得喘不了气。他不断挣扎,手想要推开钱春阳却使不出劲儿,双脚乱踢乱踩却一直踩空。当时没有一个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那些少爷在叫嚣欢呼,兔子们也惊慌不已,根本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阻止。少年的眼睛渐渐反白,就在某一瞬间,挣扎突然停止,手脚再也没有作动,他就在众人眼前咽了气。

  钱春阳见状,脸色都变了。虽然他平常喜爱为所欲为,但杀人这种事尚未干过,多少会感到错愕。然而钱春阳的家底造就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恍惚半刻,他就马上缓过来,吩咐青楼收拾尸体,自己则继续欢呼玩乐。当然,他绝对不会注意到,目击全程的林挚已惧怕得瑟瑟发抖。

  事后,钱春阳给老博赔偿三百两就把事了了,钱家有权有势,老博也不敢招惹,自然不会状告钱春阳。

  “原来我们这条烂命只值三百两。”林挚这样跟柯子说,无论是语气、神态都能看出他绝望至极。

  至于柯子一脸淡漠,他没有回应林挚,只是冷冷地说:“真巧呢,他跟他母亲应该是同一时间死吧?”

  那天少年的母亲性命垂危,本想赶回母亲身边见她最后一面,不料却被钱春阳相中带去青楼,跟老博求情无果后,母子俩便各自命丧黄泉。

  仅仅过去两天,这件事就仿佛没有发生过般,票友们继续谈笑风生,莲香阁又继续热闹非凡。只有林挚,他始终活在阴影之下,也借此终于明白到,自己不能妥协身为兔子的命运。

第9章 第八章

  邓老爷乃北平地位仅次于钱老爷的大地主,其三儿子邓三少与钱春阳儿时便相识,喜好自小便互相影响,默契也远比他人高。只是这个邓三少,双目失明,两个眼球完全破裂,眼睛连睁也睁不开,终身也治不好了。要问他那双眼是遭何人毒手?说笑了,是林挚。

  钱春阳、邓三少,还有两位富家少爷,四位公子可谓情同手足,经常聚在一起花天酒地,然而,不知何时起,四位著名败家子中却渗杂了某个路人甲。这个路人甲跟那些富家少爷们可说是八杆子打不著,要说唯一一个共同点,恐怕只有好男色这点了。实不相瞒,此路人正是彭彧。

  彭彧傍上钱大少后,已多次跟他们一同到处鬼混,所以他第一次遇上林挚时,本来并无任何特殊的感觉,只是在钱春阳提出要玩刺激点儿时,感觉有点隔应。那几位少爷喜欢买下几个兔子在客栈一同共度春宵,那家客栈为钱家所有,装潢华丽,自用的房间更是偌大且美轮美奂,墙壁上挂著水墨画,能放东西的地方都摆上瓷器装饰,除了一张铺上丝绸的大床外,还有数张雕刻精美的木制长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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