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逆袭日常.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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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番外1:项骜

  第一次遇到牧余,是11年的那个夏天。

  项骜还只有16岁。

  他是家里下一辈里头的独苗苗,他爸不希望他性格太文静软弱,还没出生就被冠之以“骜”这个名字。一匹千里马,并且任性傲物。

  然而爷爷却不赞同他过于狂放嚣张,沾的一身戾气,害人伤己。因而在他反复受着父亲的铁血操练的同时,也接收着来自爷爷的儒将教育。

  X市作为国内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聚集着最高层的那一批官员,而作为少数的那些官员的下下一代就是目前的小太子们。小太子们多数随着父母党|派自动分流,而项骜也有自己的一个小群体。

  寻常孩子的16岁,大多圈在学校里读高中,废寝忘食、通宵达旦。

  而他们的乐子就多了。

  泡吧、骑马、赛车、打游戏、打群架、泡妞。

  虽然同样是要读书的。

  项骜除了这些以外,还要练书法。他性子执拗,只有别人听他的,没有他听别人的道理。比如对他爸,如果他实在不想打拳,就是他爸拿着枪顶在他脑门上,也别指望他动弹。而他妈,基本没怎么违逆过他的意思。

  但是他爷爷不同,说话声音总是很温和,看着他总是很专注,知道他的臭脾气却还很懂顺毛撸,所以项骜很难得地把书法这种听起来就很文人的东西坚持了下来。

  十六岁写字颇有成绩,然而项爷爷还是说他字中有骨无筋,最后让他去X市多省书法综合大赛看看,长长见识。

  他不以为然地去了,顺利通过初赛、复赛,决赛的时候终于看到一个人的字,让他醍醐灌顶一般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不过他那时候傲气占了大部分,还是想要一决高下。

  只是那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却很快被刷了下去。

  这种招数对他来说熟悉得很,可却让他那么生气。

  他愤怒地找到那个担任工作人员的唐叔,却被他一句“小少爷,说话是要讲证据的”软软地挡了回来。他给他爷打电话说这事,他爷却只是沉默。

  那是项骜人生中第一次感到力不从心。

  幸好之后的两届比赛那个男孩也去了,项骜早做了准备,将里头的工作人员换了大半,才保住了那男孩的两届金奖。让他很郁闷的是,公正的比赛环境下,他确确实实地输给了那个男孩。

  牧余,牧余,就是个木鱼。

  比赛结束,他跑到随意把证书塞到书包里的牧余面前,认真道:“我是项骜。”

  牧余心不在焉:“哦。”似乎意识到态度不对,他又站直了认真看着项骜,“你好,我是牧余。”

  “你有什么事吗?”

  牧余一副有话快说我要走了的表情。

  项骜憋了憋气,还从来没有在他说话的时候这么敷衍了事的人。

  勉强耐着性子,“你的字确实写得比我好一点,但是我不相信你会一直比我好。两年后,我们再比试一下。”

  牧余眨巴眨巴眼,点头,微笑,“好啊。”

  “嗯。”项骜满意了,刚要开口让他记住。

  就见牧余已经一甩书包,“那就这样吧,下次再见啊项骜同学~”他一面挥着手一面跑远了。

  把项骜到嘴边的话又噎回了喉咙里。

  也许就是因为这句强调的话最终没说出口,也许是因为他为了赢过牧余不再到处混日子而是闭关在家整日练字的那两年时光,也许是因为反复在他脑海中放映的牧余一边挥手一边冲他一笑的那个画面。

  总之,他开始不对劲了。

  梦里醒来,裤裆里湿凉黏|腻。

  他开始查同性恋的资料,对着书上的条条款款,哪一条都像又哪一条都不大像。他不敢对别人说起,恐慌着又期盼着,只等X市多省书法综合大赛的报名开始。

  早早报了名,可直到报名结束,都没有找到牧余的名字。

  他从以前的报名资料上找牧余的手机号,打过去,此号码是空号。

  这个人,忘了他们的约定,说话不算数,居然这么堂而皇之地耍了他!

  两年攒起来的斗志在一瞬间泄了个干净。

  他丢下毛笔,任凭他爷怎么说再也不练字了。惹得他爷生气,他爸落井下石地正好把他提留到场地上,日日顶风冒雨、雷打不动地体能训练。

  转眼又是四年,他的个子猛蹿,皮肤黝黑。

  比赛报名的日子,他又想起去翻翻报名表,依旧没有。直到比赛前十几天——

  名单上出现了牧余。

  **

  见面并不如想象的愉快,可是看着谢晏和牧余亲昵相处,他心里的不甘心让他终于明白自己真的是个喜欢同性的人。

  他喜欢牧余。

  下一辈里头的独苗苗。

  这个身份给他曾经带来多少优越,此刻就带给他多少压力痛苦。

  在他爸那里卖了两个月的乖,终于得到了出门的机会。项骜转头就买票飞往了C市。

  他要去参军了。

  入伍之前,他想再看看牧余。可能的话,跟牧余多说说话,给牧余留个深刻印象。如果牧余只是把谢晏当成哥哥呢,这样他还是有机会的。

  可惜他一路摸过来,都没有多费心思寻找,就看到谢晏的公司大楼下,两个人站在一起。并没有太亲密的举动,可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

  跟着两人下了车库,那个甜蜜的吻更刺痛了项骜的眼睛。

  项骜落荒而逃。

  **

  N市某军|区。

  “呼呼呼——”项骜粗喘着,汗水啪嗒啪嗒不停滴在地上,他双手有些打颤,双腿也有些脱力。浑身的酸软让他再也无法轻松地俯下身,他停在了原地。

  “怎么,不行了?”一个男声突然响起来,绿背心迷彩裤的健壮男人在他面前蹲下来,恶劣地冲着他笑。

  项骜死死地瞪着他,字眼从牙齿缝间挤出来,“我行!”

  “哦,是嘛,那继续啊。”男人笑得露出一口白牙,鼓励似的拍了下项骜的肩膀就差点把项骜直接拍倒,“如果做不到2000个,我的内裤袜子可就交给你了。”

  这混蛋!

  等我做完了看不揍你他妈的!

  项骜紧咬牙齿,“啊”地喊了一声,双臂再次蓄力,伏了下去。

  男人走到他身后,靠着单杠看着他,眼里一丝亮色闪过。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会写一篇古言,感兴趣的来戳一发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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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沈国公府嫡二姑娘是个傻子,爹不疼娘不爱,顶爱吃饴糖。

  传言贤王爷宁毓绝顶聪明,如玉如柏,极得圣宠,堪称国民男神。

  然新皇上位,竟让贤王爷娶了国公府的二傻子,可不叫人慨叹惋惜!

  大街小巷,深宅内院,少女妇人涕泪皆下。

  最是无情帝王家啊,朝中重臣愤然死谏,吃瓜群众同情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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