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男神就宠我.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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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主:林晚

  等级:d【0/1000】

  年龄:23

  智力:a+

  体质:a

  魅力:b

  称号:心理学菜鸟(可成长,成长后获取奖励1000积分)

  技能:献祭(主动)【所攻略人物自愿牺牲,可以以灵魂方式将其带出人物世界,增加宿主的智力和魅力】

  狂暴(主动)【短暂时间内,牺牲一个等级的智力,使整体实力翻倍,但使用后一个月,所有属性掉落原属性一半】

  物品:忘情水【使用后遗忘感情】”

  “查看任务!”她心念微动,就看到了面前跳出了三个半透明的光板,

  光板上没有一个字,但是却微微浮动光芒。

  林晚的手微微触碰上去,就看到了一行字体说明浮现出来。

  ☆、第412章 最丑农女逆袭(1)

  d级任务,任务难度随机抽取。最低积分20——最高积分1000。

  林晚有些沉默。

  怎么办?好想退回去做e级任务怎么办?

  如果抽了一个20的,她不是就等于白做任务差不多……

  “晚晚,来吧~看好你的运气哦!”系统笑嘻嘻的给她加油。

  好吧,那就随便抽一个。

  视线落在了第一排最右边的位置,那是三。

  三是林晚的幸运数字。

  那泛着微光的牌子不停的颤动,在林晚选择了它之后,颤了一会儿,终于翻过牌面,而林晚这边也听到叮咚一声,是接到了任务。

  “逆袭丑女人生。”

  “任务地点:古代架空世界”

  “任务积分: 800”

  800!可以了!

  一看到这个积分,林晚瞬间还是满足了,毕竟之前的f任务拼死拼活才500积分,现在任务有800积分,总算是上了一个档次。

  “晚晚,是否立刻进入任务世界?”

  “是!”

  “倒计时,3^2^1!”

  一片白光在林晚的眼前迸裂,而蓦地也感觉身上一轻,等身体有意识的时候,白光也渐渐消退。

  *

  “闺女,这可怎么办?家里什么都没了,我今天跟人打赌赌输了,家里实在没什么能押的,我就把你押上了!”

  林晚睁开眼,就感觉有人扒着她的腿在嚎啕大哭,哭得悲惨得像是死了爹娘。

  “可……可人家、人家嫌弃你丑,根本不让押你,你爹我没办法,赌瘾上来了,就忍不住把自己个押上,现在连自己也输掉了!闺女啊,你救救我吧,求求你,你爹给你磕头。”

  嘭嘭。

  那糙老男人直接嘭嘭几个响头磕在地上,那力道十足,额头破皮流血、顺着额头淌下来。

  “别,你可别跪我,爹,我可受不起你的跪!”

  林晚还是有反应的,她飞快的避开,让抓着她布裙的老男人手里一空。

  “爹,你自己先呆一会儿,我想起来我锅里还做着饭呢,灶房呢,脏着呢,你一个读书人就别过来了,我去做饭,吃饱了再想办法!”

  飞快的找了个借口,林晚快步向厨房走。

  而这边看着身材魁梧的少女,忽然间走得那么快,叶方新整个人打骨碌从地上爬起来。

  追了一步,又顿住,“对,妮子说得对,读书人怎能去灶房那种脏乱之地?还是等吃饱了再想办法。”

  他喃喃自语、说得还好像很有道理,却完全恬不知耻。

  *

  虽然小却五脏俱全的灶房。

  烧得是土坯做得好好的柴火锅,地上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原主叶妮子是个勤快的少女,灶房里的一切被她手脚勤快的收拾得好好的,做饭的案板什么都是干干净净。

  锅里烧着稀饭,稀饭上架着篦子、蒸着馒头。

  林晚坐在了灶前,向灶里添着柴,火光把她又黑又大饼一样的脸硬得红红的。

  这时候没有铜镜、也没有向水桶里看影,所以林晚还没意识到自己书穿的这个少女有多丑。

  她此刻,脑海里正在接收剧情和原主的记忆。

  *

  原主叫叶妮子,是叶家庄的少女。

  ☆、第413章 最丑农女逆袭(2)

  她爹叫叶方新是方圆十里唯一的秀才,曾经也是一代天之骄子。

  但是从他二十多岁开始拿了秀才,再向上考了六七次的举人,每次在乡试里都是连个水花都没有。

  渐渐的,叶方新心灰意冷,回到叶家庄做了个夫子,也娶了当地乡绅的女儿。

  乡绅就一个女儿、方彩云,除了长得丑点,别的没啥毛病。

  当时很多人都想把女儿嫁给叶方新,但到最后,叶方新还是娶了乡绅的女儿。

  婚后……日子还算过得去,毕竟家境富裕,他们把房子搬到了清水镇上,但叶方新平常还是住在学堂里多。

  一年后,叶方新和方彩云生下了女儿叶妮子。

  叶妮子生下来就跟她似的,又黑又胖,整个人就像个瓷实的大馒头,小眼睛大饼脸,怎么看都没有叶方新的半分风采。

  叶方新不喜欢方彩云,也不喜欢叶妮子,连名字都没给叶妮子起。

  方彩云和叶方新在一起整日也是郁郁寡欢,所有人都指着她,说她丑配不上叶方新。

  渐渐的,方彩云有了心病,郁郁而终。

  而方家这边,在方彩云还活着的时候,她亲弟弟考上了举人,一家人就变卖了家产,一起向京城里去,临走前留给叶方新挺多财产,想的就是如果京城待不下去、回来的时候还有个地方落脚。

  可方家人一走,方彩云撒手又去了,叶方新根本不会带小孩,就拿钱给原主请了个奶妈。

  这奶妈是个市侩人,看叶家有钱、叶方新又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傻秀才,就带着叶方新去赌。

  一来二去,叶方新染上毒瘾,把家底败得干干净净,奶妈也跑了。

  镇子上的大院子被叶方新卖掉、又带着叶妮子住回叶家庄的破屋。

  他染上了赌瘾,私塾这边名声也坏了,族长当然不要这样的人来做私塾先生。

  一穷二白,只剩下了几分薄地,叶方新手无缚鸡之力哪里会种地?

  这时候,他把叶妮子推出去,先是各家打秋风,随后……

  叶妮子也有十一岁了,日日跟着叶方新东家讨、西家借,少女脸上也挂不住。

  她开始种田,她开始做饭,她撑着这个家,这个家渐渐也好起来。

  而一看家里有了东西,叶方新就又开始手痒。

  日日赌、喝得烂醉,把家里叶妮子弄来的东西都输光了去,最后……连他自己都赌了出去。

  在原剧情里,原主叶妮子是个心地淳朴又非常纯孝的少女,虽然容貌丑了点,但是很听话、也踏实肯干。

  爹爹把自己输出去,如果不跟那些烂赌的人走,就得砍掉一只手。

  这怎么样?

  受不住爹爹的苦苦恳求,叶妮子一咬牙去了镇子上,把自己卖给了那家主人性格冷酷的大户。

  这户的婢女经常横死,所以签卖身契的时候,都会连命一起买了。

  叶妮子把自己卖了一大笔银子,泪汪汪的让叶方新以后好好照顾自己。

  拿着银子,叶方新想得却是自己不用被带走。

  那些人走南闯北、风餐露宿的都是些烂赌鬼,他有地有房子哪里愿意去过那种生活?

  ☆、第414章 最丑农女逆袭(3)

  他拍拍叶妮子的背,把叶妮子推开,迫不及待去找那些赌鬼。

  这边叶妮子进了大户的家里,虽然手脚勤快,但是没什么心眼,还没过几天,就因为被另一个婢女冤枉,直接被性情冷酷的男主人下了命令,活活打死。

  而叶方新,那里银子本来是去还债的,可那些赌鬼们几句话勾得他赌瘾又上来了,不还钱也要先赌。

  最后钱没还反而欠下了更多的钱。

  叶方新被这些人强制拉走,他们发现叶方新干什么都不行,干脆就打断了叶方新的腿,让他去卖惨讨钱给他们。

  也就维持了个半年,叶方新染上了风寒,这些揽赌徒把他丢在路旁一走了之。

  冬日里,还没熬到半夜,叶方新就已经一命呜呼,被野狗分食了身体。

  *

  啪。

  灶里的火星迸溅了开,烫在林晚的手背上,也把她从回忆里唤醒。

  睁开眼,被火光映得发红的脸上,虽然脸长得圆了点、黑了点,看着就是个朴实的乡下少女,但这双眸里已经有一丝不同的沉静神采。

  “妮子,饭做好了没?我都饿了!”叶方新等了又等,肚皮都饿了,可灶房那边就传来香味却不见动静。

  抬眸看了眼站在灶门旁不进来的男人。

  叶方新就是个渣男,整个人也就一个容貌能看。

  面皮白净,容色略长,整个人头发乱糟糟的,但还算干净,穿着一身泛旧洗得发白的青色布衣,却还有一种读书人的气质。

  “马上就能吃,你等一下。”林晚收回目光,站起身。

  她去拿了碗筷,又把锅盖拿开。

  篦子上放的除了馒头,还有地瓜。

  馒头蒸得并不好,一个个又黑又酸,显然是发酵过了。

  而熟透的蒸地瓜却散发着喷香的味道,开裂了皮,看着金灿灿的,诱得人食欲大开。

  但看着这么简陋的饭,连个菜都没,只能用地瓜就着馒头和稀饭来吃,叶方新看了就抱怨。

  “妮子,能不能换点花样,天天地瓜稀饭、地瓜稀饭馒头,吃得人都快成地瓜!”

  “不喜欢?”林晚拿了自己的地瓜,又端了自己的白米稀饭,向外走。

  “当然,天天吃这个,猪都吃腻了!”叶方新拧着眉头,白净的脸满是嫌弃。

  一个少女养着自己和一个大男人,能指望她弄出来什么?有吃的都不错了!

  能吃成这样,还都是叶妮子一锄头一锄头下地种出来的,叶方新还真有脸说这种话!

  “猪?猪还能养肥了吃肉,你可别糟蹋猪了。”林晚冷笑一声,从叶方新的身边端着碗、拿着地瓜,就向院门外。

  “你……”猛地被林晚来一下,叶方新还没反应过来林晚要做什么,就看到她向外走。

  “叶妮子!你给我回来,你上哪儿去!我的饭呢,地瓜呢?馒头嗯?你什么都不给我弄!你上哪儿去!”叶方新嚷着。

  林晚在破院的门口停着,回头看了叶方新。

  “饭和地瓜都在锅里放着,你自己有手有脚,自己想吃什么自己去拿,不想吃、就别糟蹋粮食,放那等我晚上了热热吃。”

  ☆、第415章 最丑农女逆袭(4)

  说完她又走。

  “你……你去哪儿?君子远庖厨!我一个读书人,怎么能进灶房那种脏乱的地方!回来,你给我回来!”

  叶方新追着出去喊。

  可他再怎么喊,林晚都没回头。

  “……喂,叶妮子!你去哪儿?”

  “去哪儿?”

  几步追上去,林晚端着饭,拿着地瓜,肯定走不快。

  但不要紧,林晚本来就没打算去远的地方。

  她脚步一拐,走向了李大娘的院子里。

  篱笆拦着了院子,院子里有鸡有鸭,还飘着那诱人的猪肉香气。

  李大娘儿子今天从镇子上回来,给李大娘带了块猪肉,一早李大娘就喊叶妮子来吃,心疼叶妮子。

  闻着那猪肉香味,多少日子没尝过肉味的叶方新咽咽唾沫。

  “哟,妮子来了啊。”

  李大娘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刚出锅的饭菜,萝卜炖肉。

  那萝卜炒热,切成了片、又沾了酱的颜色、散发着喷香的味道,而那肉一个个金黄的散发着光泽,看得叶方新恨不得去抢过来,一个人把那一盆肉都吃进肚里去!

  迈了迈脚步,叶方新也很想去,按他想的,既然他人都来了,都是邻居的、李大娘总不带喊都不喊他一声吧?

  李大娘确实如此,面子上过不去,可心里她根本不想让叶方新来。

  一个烂赌徒,修了八辈子福气摊上了妮子这么个能干的好闺女,却不知道好好过日子。

  而且多个人多张嘴,这肉挺贵的。

  叶方新厚着脸皮,而李大娘心里有包袱,几个人气氛有些尴尬。

  可这时候,林晚快步过去,先把自己的稀饭和地瓜放在堂屋的桌子上,又拐过来勤快的帮李大娘。

  “大娘,你怎么愣在这儿了,赶紧进屋啊,我帮你端菜。”

  “你爹……”李大娘有些尴尬。

  “我爹啊,爹,你之前说你是读书人,读书人不吃嗟来之食,李大娘看我我可怜,让我吃点肉,但爹是读书人,这肉可不能吃。”

  “爹,你赶紧回去吧,我就在李大娘家不乱跑,你也别担心了。”

  扬了嗓子,林晚大声的说了。

  堵得叶方新脸上忽红忽白,想拉着面子去蹭顿肉吃,这时候也开不了口。

  好歹也是读书人,这身份可是他最骄傲的事情。

  “走,大娘,咱们到屋里吃饭去,我家里有饭,我爹在家里吃就行,他马上回去你别管他。”林晚把饭菜端进去,又给李大娘找台阶。

  看叶方新站在风里也使劲闻味儿的样,哪里像不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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