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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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瑞斯看见邻居巴里大夫站在不远处。大夫注意到了他,并且用大得吓人的声音喊:“祝贺你的成功,莫瑞斯!我十分感动!为你干这一杯。”他一饮而尽,“令人作呕的茶。”

  莫瑞斯笑了,颇感内疚地朝他踱去。他心中有愧。巴里大夫的一个小侄子上学期入了本校,曾拜托莫瑞斯照顾。然而他什么也没做——没把这个当回事。现在他感到自己是个大人了,懊悔自己当初没有更多的勇气,但为时已晚。

  “那么,你这辉煌的生涯中,下一个舞台在哪儿?剑桥吗?”

  “他们这么说。”

  “他们这么说,是吗?你怎么说呢?”

  “我不知道。”今天的英雄和蔼可亲地说。

  “剑桥之后怎样呢?证券交易所吗?”

  “我料想是这样。我父亲的老搭档说,如果一切顺利,就让我参加。”

  “你父亲的老搭档让你参加后又怎样呢?娶一个漂亮的妻子?”

  莫瑞斯又笑了。

  “她将送给满怀期待的世界一位莫瑞斯三世吧?接着迎来老境、儿孙,最后是长满雏菊的坟墓。这就是你对事业的见解,我的见解不是这样的。”

  “您的见解是怎样的呢?”吉蒂大声说。

  “帮助弱者,纠正谬误,亲爱的。”他朝她望过去,回答说。

  “我相信这是我们大家的见解。”舍监的妻子说,霍尔太太表示同意。

  “啊,不,不是的。我也并非一贯如此,否则的话,我该去照料我的迪基,而不是继续在这豪华的场所待下去。”

  “请务必把亲爱的迪基带到我们家来玩玩。他爸爸也来了吗?”霍尔太太问。

  “妈妈!”吉蒂悄声说。

  “我弟弟去年去世了,”巴里大夫说。“您是贵人善忘。战争并没像莫瑞斯所设想的那样锻炼他的肢体,使他身躯健壮。他的腹部中了一颗子弹。”

  他扬长而去。

  “我认为巴里大夫变得玩世不恭了。”艾达发表了意见。“我认为他这是妒忌。”她说得一点不错。当年巴里大夫曾经是个使女人倾心的男人,年轻人后浪推前浪地拥上来,他感到不满。倒霉的莫瑞斯再度碰见了他。莫瑞斯正向舍监的妻子告别。她是个俏丽的女人,对高班男生礼数周到。他们热情地握手。莫瑞斯掉头而去的时候,听见巴里大夫说:“喏,莫瑞斯,风华正茂,不论在情场上还是在战场上,都是不可抗拒的。”于是,他的视线与大夫那嘲讽的目光相遇。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巴里大夫。”

  “哦,你们这些年轻人!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在姑娘面前过分拘谨!开诚布公,小伙子,开诚布公。你什么人也欺骗不了。开诚布公的心灵是纯洁的心灵。我是个医生,上了年纪,我告诉你这一点。男人是女人所生的,为了让人类继续存在下去,就必须跟女人同步而行。”

  莫瑞斯凝视着舍监太太的背影,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厌恶感,满脸涨得通红。他记起了杜希先生画的那些示意图。一种苦恼——没有悲哀那么美——浮到他的意识表层,显示了一下它有多么丑陋,又沉下去。他并不曾问自己它的真面目,因为还没到时候。然而,旁人对他所做的暗示把他弄得毛骨悚然。尽管他是一位英雄,却渴望自己重新变成一个小男孩,永远半睡半醒地沿着无色的海洋徜徉。巴里大夫继续对他进行说教,大夫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说了许许多多刺痛他的话。

  他选择的是挚友查普曼以及萨宁顿的其他老同学所光顾的那家学院。在第一年的陌生的大学生活期间,他几乎没有新体验。他属于老校友俱乐部,他们一起参加体育运动,一起喝茶进餐,满嘴土腔俚语,在大餐厅里紧挨着坐,挎着胳膊逛大街。他们不时地喝醉,关于女人,神秘兮兮地大吹大擂,然而他们的精神面貌仍像是公学的高班学生,有些人一辈子也改不掉。他们和其他同学之间素无怨仇,但他们紧紧地抱作一团,所以不受欢迎;他们又太平庸,当不了学生领袖;他们也无意冒险去结识来自其他公学的学生。这一切使莫瑞斯满意。他生性懒惰,尽管他的苦恼没有解决,却也没添新的。沉寂继续下去,肉欲的思想活动不再那么困扰他了。他静静地伫立在黑暗中,而不是用手到处摸索,好像这就是肉体与灵魂那么痛苦地做准备所要得到的结果。

  第二年,他发生了变化。他搬进学院,那里的生活浸透了他。白天他过得跟以前一样,然而夜幕降临后,新生活就开始了。在一年级时,他就有了个重大发现。成年人彬彬有礼地交往,除非有特别的原因不能这么做。几个三年级的学生曾到单身宿舍来看望他。他以为他们准会打碎他的盘子,朝着他母亲的照片横加侮辱,结果不然。于是他也不用浪费时间去计划有一天怎样砸他们的盘子了。导师们温文尔雅,更是惊人。莫瑞斯本人正盼望着这种气氛,以便变得温和。他不喜欢蛮横粗鲁,那是与他的天性相悖的。然而,在公学时期,他非这样做不可,否则他就会被人踩在脚下。他曾经猜测,在大学这更辽阔的战场上,就更需要这样做了。

  一旦在学院里生活,他的发现层出不穷。人们原来是活生生的,他一直以为他们乃是一片片印有普普通通图案的硬纸板,而他本人则是假装的。但是,当他夜间在院子里溜达的时候,隔着窗户看见有些学生在唱歌,另外一些正在争论,还有埋头读书的。不容置疑,他们是具有跟他同样的感情的人。离开亚伯拉罕先生的学校后,他再也不曾坦荡荡地做过人。尽管巴里大夫对他进行过那番说教,他却无意洗心革面。然而他明白了,在欺骗旁人的时候,他自己也被欺骗了。他曾希望旁人认为他是个空空洞洞的人,并错误地以为旁人也是那样的人。不,他们很有些内容。“然而,天哪,但愿不是我这样的内容。”莫瑞斯自从认为旁人是活生生的人以来,就变得谦虚了,并且开始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天地万物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坏的人了。难怪他要假装成一片硬纸板了。倘若他的原形毕露,他就会被驱逐出这个世界。神的存在太伟大了,不会使他感到忧虑。可以这么说,他难以想象还有比来自楼下套房里的乔伊-费瑟斯顿豪的谴责更可怕的惩罚,或是像考文垂(译注:1670年12月,英国政治家约翰·考文垂爵士(?-1682)暗讽国王查理二世对舞台的兴趣只在女演员身上,结果在路上遗到伏击,被几个近卫军官撕裂了鼻子。次年,国会通过考文垂法案:凡是殴斗而造成人体残废者应治重罪。这里指众怒难犯。)的酷刑那样悲惨的地狱。

  发现此事后不久,他应邀去跟学监康沃利斯先生共进午餐。

  另外还有两位客人。一个是查普曼,另一个是三一学院的硕士,名叫里斯利,是学监的亲戚。里斯利的头发乌黑,身材高大,矫揉造作。被介绍的时候,他做出夸张的姿态,说起话来(他滔滔不绝地说话)嗲声嗲气,满嘴最高级形容词。查普曼对莫瑞斯以目示意,张大鼻孔,邀他与自己携手将这陌生人教训一顿。莫瑞斯认为得先等一会儿,不愿意伤害别人的心情越来越强烈了,况且他拿不准自己是否厌恶里斯利。毫无疑问,他应该厌恶里斯利,一会儿工夫就会那样的。于是,查普曼单独向里斯利挑战了。他发觉里斯利热爱音乐,就开始予以贬低.说“我讨厌那种高雅的人”,等等。

  “我喜欢!”

  “哦,你喜欢!既然是这样,请原谅。”

  “来吧,查普曼,你该吃点儿东西。”康沃利斯先生大声说,他心中断定这顿午饭会有些乐趣。

  “我猜想里斯利先生不饿,我那些粗野的话使他倒了胃口。”

  他们坐下后,里斯利窃笑着转向莫瑞斯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每说一句话,他就在某个字上加重语气。“这是奇耻大辱。说‘不’,不行;说‘是’,也不行,究竟该怎么办?”

  “不说话好不好呢?”学监说。

  “不说话?太恐怖了,你一定是疯了。”

  “请问,你是不是总在说话?”查普曼问。

  里斯利说:“是的。”

  “永远也不厌烦吗?”

  “永远也不。”

  “没让旁人烦过吗?”

  “从来也没有。”

  “不可思议。”

  “你该不是在暗示我让你讨厌了吧。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简直是眉飞色舞。”

  “倘若我眉飞色舞的话可不是由于你的缘故。”查普曼说,他性情暴躁。

  莫瑞斯和学监笑了。

  “我又被弄得哑口无言了。如此困难的谈话令我吃惊。”

  “你好像比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谈得好。”莫瑞斯发表了意见。在这之前他一直没有说话,他粗哑低沉的嗓音使里斯利颤抖。

  “当然,这是我的特长。我惟一看重的事情就是谈话。”

  “此话当真?”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莫瑞斯认为确实是这样,里斯利给他的印象是严肃的。莫瑞斯问他:“你是认真的吗?”

  “别问我。”

  “那么,就聊到你变得严肃为止。”

  “废话!”学监咆哮如雷。

  查普曼狂笑起来。

  “你认为这是废话吗?”里斯利询问莫瑞斯。莫瑞斯得到要领后,认为行动比语言重要。

  “两者有什么区别?语言就是行动。你的意思是说,在康沃利斯先生的屋子里待了五分钟,你没受什么影响吗?例如,你会忘记自己曾经遇见过我吗?”

  查普曼哼了一声。

  “他不会忘记的,你也不会。可我还得听你的说教,告诉我们该做什么!”

  学监插嘴解救那两个萨宁顿毕业生。他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弟说:“你对记忆的理解是不对的,你把重要的东西和令人难忘的东西混淆起来了。毫无疑问,查普曼和霍尔会念念不忘他们遇见过你——”

  “却把吃炸肉排的事遗忘了,的确如此。”

  “但是炸肉排对他们有些好处,对你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蒙昧主义者!”

  “简直像是书本里的话。”查普曼说。“呃,霍尔?”

  “我的意思是,”里斯利说,“哦,我的意思很清楚,炸肉排对你们的潜意识的生命产生影响,我这个人对你们的意识发生作用,所以我不仅比炸肉排令人难忘,也比它更重要。这位在座的你们的学监,生活在中世纪的黑暗里,他但愿你们也像他这么做,他假装只有下意识,只有你们的知识所涉及不到的那个部分才是重要的。他自己每天施催眠术——”

  “喂,住嘴。”学监说。

  “然而我是光明之子——”

  “喂,住嘴。”于是他把话题转到正常的方向。尽管里斯利总是谈自己,他却不是个自我中心的人。他没有打断旁人的谈话,更不曾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像一头海豚那样嬉戏着,不论他们聊到哪儿,他都奉陪,决不妨碍他们的进程。他在做游戏,然而是认真地做游戏。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径直往前走,他却情愿来回走,他喜欢自始至终挨近他们。倘若是几个月之前,莫瑞斯的想法就会跟查普曼一致,然而如今他确信这个人有内容,琢磨着是不是该进一步认识他。吃罢午饭,里斯利在楼梯脚等候他,这使他感到高兴。

  里斯利说:“你没看出来,我那位表哥不是个男子汉。”

  “对我们来说,他是个好样儿的。”查普曼大发雷霆,“他非常讨人欢喜。”

  “千真万确。阉人全都是这样的。”说罢,他扬长而去。

  “啊,畜——”查普曼吼道,然而英国人的自我克制使他把下面的话咽回去了。他震惊不已。他告诉莫瑞斯,适度的脏话他并不介意,然而里斯利太过分了。这是卑鄙的,缺乏绅士风度,这小子不会是公学培养出来的。莫瑞斯的意见与他相同。如果愿意的话,可以骂你的表哥“混蛋”,可不能骂“阉人”。卑劣到极点!尽管如此,他被逗乐了。从那以后,每逢他被叫到学监室去挨申诉,有关学监的一些荒唐可笑、前后矛盾的想法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当天和第二天,莫瑞斯一直在盘算怎样才能再度见到这个怪人。机会太少了。他不愿意去拜访高班学生,而且他们又在不同的学院。他断定里斯利在学生联合会(译注:学生联合会既具有俱乐部性质(有餐厅,还经常举行舞会),同时也是英国议会政治的摇篮,每周都举行辩论会。)尽人皆知,就去参加星期二的辩论会,指望能听到里斯利的发言。也许在大庭广众之下更容易理解他。莫瑞斯不是在想跟里斯利交朋友的心情下被他所吸引的,但他感到里斯利能帮助他也未可知——究竟如何帮助,他就想不出来了。一切都朦朦胧胧,因为他依然在山岭的阴影下。里斯利想必正在山顶上跳跃嬉戏,说不定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在学生联合会未能如愿以偿,就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他这样就挺好。再说,他的朋友们没有一个能容忍里斯利,他必须忠于自己的朋友。然而这种逆反心理很快就消失了,他比原来更渴望见到里斯利。既然里斯利如此古怪,他何不也来个古怪之举,打破大学本科生的一切惯例,去拜访他?“应该做个男子汉”,去拜访是男子汉份内之事。莫瑞斯被这一发现所打动,决定也做个放荡不羁的人,一走进里斯利的房间,就用里斯利的腔调发表妙趣横生的演说。他想到一句话:“你原想获得更大的成果。”听上去并不十分精彩,里斯利很精明,不要让他觉得自己是个蠢人。除非灵机一动,能想起更俏皮的话,听天由命吧。

  这变成一种冒险了。那个人说,人们应该“谈话,谈话”,使得莫瑞斯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一个夜晚,快要到十点钟的时候,他溜进三一学院,在大院子里一直等到大门在他身后关闭。他抬头望望夜空。通常他对美漠不关心,这时却想着“满天星斗!”报时的钟声已响过,剑桥校园内所有的门都关严了,随后传到耳际的喷泉迸溅声何等清越。周围都是三一学院的学生们——极有才智,教养非常好。莫瑞斯的伙伴们尽管嘲笑三一学院,却决不能无视三一学院散发出的自负的光辉。也决不能对三一学院所不屑于被认可的优越一笑置之。他是背着伙伴们到三一学院来的,是谦虚地来向它求助的。在学院的这种气氛下,他那俏皮的台词消失了,他的心怦怦直跳,既羞愧又害怕。

  里斯利的套房位于短短的走廊尽头。什么障碍物也没有,走廊也就没点灯。来客沿墙而行,直到撞上门为止。莫瑞斯比自己所预料的更快地撞上了它——咣当一声巨响——墙板震颤起来。于是他惊叫道:“该死!”

  “请进!”屋里有人说。失望等待着他,说话的是跟他同学院的人,名叫德拉姆。里斯利出门了。

  “你要找里斯利先生吗?嘿,是霍尔呀!”

  “嘿!里斯利去哪儿啦?”

  “我不知道。”

  “啊,没关系,我回去了。”

  “你要回咱们学院去吗?”德拉姆头也不抬地问道。他跪在地板上,摆弄一摞自动钢琴(译注:自动钢琴:在一卷卷纸上按音符时值和音高穿凿出大小不一的孔,演奏时,空气被压入孔中,推动琴槌击弦发声。十九世纪晚期开始流行,直到留声机和无线电问世为止。)用的唱片。

  “我想既然他不在,没有什么特别的事。”

  “稍等一会儿,我也一起回去。我正在找《悲怆交响曲》(译注:《悲怆》是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1840-1893)的B小调第六交响曲的副标题。)。”

  莫瑞斯四下里打量着里斯利的屋子,寻思着在这里究竟都谈过些什么呢?然后坐在桌子上,瞧着德拉姆。他个子矮小——非常小——态度自然,皮肤白皙。当莫瑞斯跌跌撞撞地走进去时,他飞红了脸。在学院里,他以脑筋好以及孤傲著称。关于他,莫瑞斯只听说是“太爱到外头去走动”。在三一学院与他相逢,证实了这一点。

  “我找不到《进行曲》。(译注:指《悲怆交响曲》第三乐章,是一首谐谑曲,富于进行曲的特征。)”他说,“对不起,叫你久等了。”

  “不要紧。”

  “我借几张,放在费瑟斯顿豪的自动钢琴上听。”

  “他就住在我楼下。”

  “你入了学院吗,霍尔?”

  “嗯,我刚升二年级。”

  “啊,当然。我是三年级。”

  德拉姆的口气一点儿都不狂妄,莫瑞斯忘记了对高班生所应表示的敬意,说道:“依我看,与其说是三年级,你更像是个一年级的学生。”

  “也许是这样。可我觉得自己像是个文学硕士。

  莫瑞斯留心地端详他。

  “里斯利是个了不起的家伙。”他继续说下去。

  莫瑞斯没有吱声。

  “尽管如此,偶尔见一次面,也就够了。”

  “不过,你还照样跑来向他借东西。”

  他又抬起头来看。“这么做不合适吗?”他问。

  “我只是开玩笑而已。”莫瑞斯边说边从桌子上滑下来。“你找到那张唱片了吗?”

  “没有。”

  “因为我得走啦一”其实他并不急于离开,然而他的心一个劲儿地怦怦直跳,以致非这么说不可。

  “哦,好的。”

  莫瑞斯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你在找什么呢?”他边往前走边问。

  “《悲怆》里的《进行曲》。”

  “我一点都不懂。那么,你喜欢这种风格的音乐喽?”

  “喜欢。”

  “我更喜欢的风格是活泼的华尔兹舞曲。”

  “我也一样。”德拉姆说,他与莫瑞斯四目相视。莫瑞斯通常会把目光移开,然而这次却直勾勾地望着。于是德拉姆说:“其他乐章也许在窗边的那一摞里,我得去瞧瞧,耽误不了多会儿。”

  莫瑞斯坚决地说:“我必须马上走。”

  “好吧,我这就停下来。”

  莫瑞斯走出去了,颓丧而孤独。星星已模糊不清,天空像要下雨。当门房正找大门钥匙时,他听见背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找到你的《进行曲》了吗?”

  “没有。我改变了主意,打算跟你一起回去。”

  莫瑞斯默默地走了几步,随后说:“喏,我帮你拿一些。”

  “我拿得了。”

  “给我。”他粗鲁地说,并将唱片从德拉姆的腋下一把夺过来。他们没再交谈,返回自己的学院后,他们径直到费瑟斯顿豪的房间去了。因为在十一点以前,他们还能试听一会儿音乐。德拉姆坐在自动钢琴前的凳子上,莫瑞斯屈膝跪在他旁边。

  “没想到你也是艺术伙伴中的一个,霍尔。”房间的主人说。

  “我可不是一我想听听这里面都有些什么。”

  自动钢琴开始演奏,又停止了。德拉姆说他要调成四分之五拍。

  “为什么?”

  “那更接近华尔兹舞曲。”

  “啊,这没关系,随意演奏吧。别调了——太浪费时间了。”

  然而这一次他却未能固执己见。他刚将自己的手放在滚轴上,德拉姆就说:“放手,你会把它损坏的。”并把琴调成了四分之五拍。

  莫瑞斯专注地听着,他颇为喜爱这个乐曲。

  “你应该到这边来,”正在炉火边用功的费瑟斯顿豪说,“尽量地离琴远一点才好。”

  “有道理——倘若费瑟斯顿豪不介意,可不可以再奏一遍?”

  “我没关系,德拉姆,再奏一遍吧。多么愉快的音乐。”

  德拉姆拒绝了,莫瑞斯看出他不是个顺从的人。他说:“乐章不是独立的乐曲——不能重复地听。”这是个莫名其妙的借口,但显然站得住脚。德拉姆接着又奏了《广板》(译注:《广板》系德国作曲家亨德尔(1685-1759)所作乐曲。通常用以指别人改编的许多动听的器乐曲,是从亨德尔的歌剧《赛尔斯》中的《绿树青葱》咏叹调改编而成(其实谱上原来标的是“小广板”)。),一点也不快活。随后时钟敲了十一下,费瑟斯顿豪给他们沏了茶。他和德拉姆双双准备参加荣誉学位考试,就谈起专业来,莫瑞斯聆听着。他始终兴奋不已。他看得出德拉姆不仅才思敏捷,还具备沉着、有条理的思维。他知道自己想要读什么书,有哪方面的弱点,校方能够给他多大的帮助。莫瑞斯及其伙伴们对导师与讲义盲目信赖,德拉姆却不然。但他也不像费瑟斯顿豪那样,对导师与讲义抱着轻蔑的态度。“你总可以从年长的人身上学到一些东西,即便他没读过最近出版的德文书籍。”关于索福克勒斯(译注:索福克勒斯(约前496一约前406),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他的传世剧作是《埃阿斯》(约公元前441)等。),他们争论了一会儿。德拉姆有点儿招架不住了,提出“我们这些本科生”忽视索福克勒斯,这是附庸风雅。他劝告费瑟斯顿豪重读《埃阿斯》,别去注意作者,宁肯把两眼盯在登场人物上。这样来读,不论关于希腊文法还是希腊人的生活,都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这番争论使莫瑞斯感到沮丧。不知为什么,他曾指望能发现德拉姆的情绪不稳。费瑟斯顿豪是个优秀的人物,脑筋好,肌肉发达-直言不讳,喋喋不休。然而德拉姆冷静地听,将谬误提出来,对其余的表示同意。莫瑞斯简直就是谬误的化身,他有什么希望呢?愤怒的利刃刺穿了他的身子。他跳起来道了声“晚安”,可是刚一走出屋子,就懊悔自己不该这么性急。他决定等候,不是在楼梯上等,因为他觉得这样很可笑,还是在楼梯脚与德拉姆的房屋之间等吧。他走到院子里,找到了德拉姆那间屋子,明知道主人不在,却还敲了敲门,并打开门探了探头,借着炉火的光仔细端详家具和墙上挂的画。然后就去站在院子里的一座徒有其名的桥上。遗憾的是那不是真正的桥,只是庭园设计师为了效果起见,把它架设在一片洼地上而已。在上面一站,就会有待在照相馆的摄影室里那样的感觉。栏杆太矮,不能凭靠。不过,莫瑞斯口衔烟斗,看上去颇像是站在真桥上似的,他希望不要下雨。

  除了费瑟斯顿豪的屋子,所有的灯光都熄了。时钟敲了十二下,接着十二点一刻也过去了。他可能已等候了德拉姆一个钟头。过了一会儿,楼梯响了,一个矮小文雅的身姿,他穿着大学礼服,手捧书籍跑了出来。莫瑞斯所等待的正是这一瞬间,他却不由自主地移步走开。德拉姆在他后面,走向自己的屋子。他正在错过机会。

  “晚安!”他尖声喊叫,刺耳的声音使两个人都大吃一惊。

  “谁?晚安,霍尔。睡觉前散散步吗?”

  “我通常都这样。你不想再喝茶了吧?”

  “我吗?不,现在喝茶或许太晚了些。”他不大热情地补上一句,“不过,来点儿威士忌如何?”

  “你有吗?”莫瑞斯赶紧说。

  “对,请进。我就住在这儿,一楼。”

  “哦,这儿!”德拉姆把灯捻亮了。这会儿壁炉里的火已经快燃尽了。他叫莫瑞斯坐下,并把桌子和玻璃杯端过来。

  “要多少?”

  “多谢一足够了,足够了。”

  “兑苏打水还是喝纯的?”他边打哈欠边问。

  “兑苏打水。”莫瑞斯说。他不便久坐,因为德拉姆疲倦了,只是出于礼貌才邀他进屋的。他喝完以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他在屋里吸了大量的烟,又重新来到了院子里。

  万籁俱寂,一团漆黑。莫瑞斯在圣洁的草坪上来回踱步,毫无声息,心里热辣辣的。身体的其他部位一点点地睡着了,首先进入梦乡的是他的头脑——最弱的器官。他的肉体接着入睡,随后他的两只脚将他送上楼,以便逃避拂晓。心中被点燃的火永远也不会被熄灭,他身上终于有了个真实的部位。

  第二天早晨,他心里渐渐宁静下来。因为前天晚上淋了雨,他患了感冒,并且睡过了头。非但没去做礼拜,还旷了两堂课。让他的生活步人正轨已经不可能了。午饭后,他换了衣服准备去踢足球,看看时间还充裕,便躺在了沙发上。结果一直睡到喝茶的时间。他并不饿,拒绝一个邀请后溜达到了大街上,去洗了一个蒸汽浴。这治好了他的感冒,结果又旷了一堂课。该到大餐厅吃饭了,他却无心跟萨宁顿的老校友们碰头。他不曾事先打招呼,擅自缺了席,并孤零零地在学生联合会吃了顿饭。他在那儿看见了里斯利,但他对里斯利很冷漠。夜幕又降临了。莫瑞斯发现自己思维非常敏捷,三个小时就能做完六个小时的功课,令自己大吃一惊。他按平时的就寝时间上了床,一觉醒来,身体健康,心情非常愉快。潜在意识深处的一种本能劝他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别再去想德拉姆以及有关德拉姆的事。

  从此,他们二人偶尔见见面。德拉姆请莫瑞斯吃午饭,莫瑞斯再回请一次。他的天性中所没有的谨慎在起作用,他一向不在这方面下工夫,这次可是极其谨慎。他变得很警惕,从十月开始的这个学期,他所有的行为都可以用“斗争”一词来描述,但决不涉足危险领域。他窥探到了德拉姆的长处以及弱点。尤其重要的是,他锻炼并加强了自己的能力。

  倘若被迫问自己:“这是在干什么?”他就会回答说:“德拉姆是我所感兴趣的。”然而他没有问过自己,仅仅是闭着嘴,关上心扉,径直往前走。光阴日复一日,连同种种矛盾,消逝到深渊中。他知道自己有所进展,其余的全都无所谓。倘若他很用功,跟同学相处得很好,那都是连带反应而已,他根本不放在心上。向上爬,朝着山腰伸出手去,直到某人的手抓住它。他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生下来的。他忘掉了第一个夜晚自己那种病态的兴奋,以及更奇妙的康复。那是他在告别过去。他的心境与温存、感情完全无关,想到德拉姆的时候,他是冷静的。他深信德拉姆并不讨厌他,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一步一个脚印,他甚至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希望会使他分神,而他不得不关照的事太多了。

  下一个学期(译注:剑桥大学的学年从每年十月间开始。全年分三个学期,每个学期约八个半星期。三个学期分别是米迦勒节学期、四旬斋学期、复括节学期。“下一个学期”指四旬斋学期。)伊始,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变得亲密了。

  “霍尔,在假期里,我差点儿给你写信。”德拉姆一看见莫瑞斯就说。

  “是吗?”

  “然而写起来就冗长得要命。日子过得糟糕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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